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3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公司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条件。
1.截至2012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
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人选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二、申报工作要求及申报名额
各单位需从学校发展规划、团队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际出发,与省重中之中学科、重点学科等重大平台相结合,科学规划,择优推荐,具体查看《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changjiang.edu.cn/)。
按省教育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范围,公司原则上限报1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3年12月28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等电子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同时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带水印)、附件材料等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人事处,其中,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
申报软件、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可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0571—87557316、87557051;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人事处
2012年12月24日